第5章 初一時期的生活(大結局)
運動會如期而至。
我不能參加運動會。
體育老師和同學們都有點失望。
王誌輝說:“要是暢哥冇有受傷那就好了。”
運動會開幕式十分炫酷,一排排的禮炮跟不要錢一樣。
色彩斑斕的煙霧把太陽都遮蔽了。
王誌輝根本開心不起來。
澤哥:“閃哥!
咱們校長真有錢。”
閃哥:”那不廢話嗎?
那傢夥至少有幾百萬存款。”
澤哥:“有點東西。”
主持人:“歡迎大家來參加運動會,這次運動會,我們有幸請來了教育局副局長來參觀本次比賽。”
第一個項目是100米短跑預備賽,王誌輝輕輕鬆鬆拿下第一。
預備賽完了是淘汰賽,淘汰賽完了是晉級賽,最後是決賽。
運動會舉行了1個多小時,王誌輝艱難挺進決賽。
澤哥,閃哥以及同班同學都在給輝哥加油打氣。
王誌輝自信心拉滿,以領先對手0.01秒拿下冠軍。
運動會最重要的就是短跑。
這個比完,其他的也提不起興趣。
七年級2班所有同學回了班。
要說最高興的還得是體育老師。
不知道的以為是從精神病院跑出來的。
範主任:“把數學書拿出來,把前幾天學的公式背會,我去個廁所。”
閃哥掉頭跟澤哥說話。
讓範主任看見了,範主任抽出那個七匹狼就從後門進來打澤哥和閃哥。
閃哥抓住範主任的七匹狼說:“給個麵子不要管我們了。”
範主任上去就是給了閃哥一腳說:“我一會就考你背公式,你應該知道背不下來的後果。”
澤哥看見好哥們被欺負。
向範主任上去就是一拳。
範主任不僅冇事,還能做到回頭反打。
範主任:“七匹狼之策進化——閃電九連鞭。”
抽的澤哥表現出反祖行為。
通俗來講就是跟猴子冇什麼區彆。
澤哥連夜自創大招“單拳爆頭”威力之大,毀天滅地。
班上的王十一被安排到和張行澤做同桌。
起初張行澤對這個同桌很牴觸。
但是慢慢的也冇那麼討厭他了。
王十一成績比主角李萬暢還低。
好吃懶做,不洗頭,邋裡邋遢,不問他名字,根本不知道他是誰。
他喜歡華為mate係列的手機。
他拿手機進學校,老師也不會管他,老師根本就不敢靠近他。
就連號稱“在範主任的教育下冇有不聽話的學生”的範雲軍也拿他冇辦法。
他喜歡關於海神的動畫片。
經常模仿某動畫片的人物。
托關係讓人打造一柄三叉戟。
每天有事冇事擺弄那把三叉戟。
這柄三叉戟重77斤,能單手舉起來這把武器的也隻有王十一了吧。
其實,王十一變的邋裡邋遢是有原因的。
他年齡要比正常的初一大,他上幼兒園太遲了。
導致他17歲了還是初一年級。
他不願意看到同學被欺負,即使麵對比自己還強的對手也冇有求饒。
他秉承著儘量能不出手就不出手的原則行走在江湖中。
在當地被稱為“學生的守護神”霸淩也很少出現在這個城市。
隻是因為自己的好心,被學生的家長誤會。
從此墮落,成為一個己經被遺忘的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