莊明月展宴 作品

第192章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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糊糊:“劉瑾是正德皇帝的太監,執掌鐘鼓司,與其他七人因為舊恩獲得武宗的寵幸,被時人稱為八虎。

正德五年,同為八虎之一的張永向揭露劉瑾的罪狀十七條。正德親自出馬,抄了劉瑾的家。抄出大玉帶八十束,黃金二百五十萬兩,銀五千萬餘兩,他珍寶無算。

單以價值算,劉瑾是當時的世界首富。”

吐魯番的葡萄熟了:單純懷疑,正德是在殺豬,畢竟他接手的是個空國庫。

奶茶要加糖:一個太監,靠貪汙成世界首富!

糊糊:“正德初年,錢寧依附劉瑾,劉瑾敗後,他使用計謀得以免罪,執掌錦衣衛事務。

因正德帝無子,他便勾結寧王圖謀皇位,正德十六年,寧王謀反,錢寧被江彬告發,中計被拘禁。

從他家抄出玉帶二千五百束、黃金十餘萬兩、白金三千箱、胡椒數千石。

江彬同樣冇有好下場,正德駕崩後,失去靠山的江彬同樣被抄家,黃金七十櫃,櫃一千五百兩,銀二千三百櫃,櫃二千兩。

馮保是張居正的政治盟友,萬曆新政的一等大功臣,同時也是一名奸詐弄權的大貪官。

二十四宦官中凡有去世的,馮保都封鎖其房屋,搜尋家資一空。隻撿其尋常之物獻給皇上,而把金珠重寶據有已有。

在京中大肆購置宅第店房,在原籍建造房屋五千多間。連張居正都曾經賄賂他七張名琴、九顆夜明珠、珍珠簾五副、金三萬兩、銀二十萬兩。最終被查抄出金銀百餘萬,珠寶瑰異稱是。

而傳說中,天啟帝留給崇禎皇帝的大血包魏忠賢,東林黨查抄之後,隻有幾千兩碎銀,在前輩們麵前著實不夠看的。”

孟婆來碗豆漿:閹黨成員財產都在千萬兩以上,更何況閹黨頭目。

迷霧麋鹿迷了路:所以還是得學習武宗的先進經驗,自己養的豬自己宰,抄家的事兒得親自乾。

吃不飽的大可愛:崇禎曾經向大臣們借錢,可是冇有一個人願意借給他。而這些大臣後來被李自成抄家,結果抄出了七千萬兩白銀。

李世民:“朕都快不認識錢了。”上回被這麼震撼,還是宋朝清朝的賠款。

大唐一年纔多少稅收,這些貪官,一個人頂大唐幾年。

而且還是白銀,他們哪來那麼多白銀

朱元璋已經氣到胡言亂語了!

成化帝擰眉道:“國庫呢?”為什麼到孫子輩,國庫就空了。

崇禎看著滿朝文武,猜測七千萬中,每個人貢獻了多少。

糊糊:“清朝最著名的貪官是和珅,乾隆一走,嘉慶立刻沖和珅下手。在和珅家牆壁內抄出金銀寶物、田產、銀票,還有數不清的古董文物。

官兵們迅速進行了清點,但由於東西太多,他們足足清點了六天六夜。

照官方釋出的罪狀中,貪腐隻是小罪,列舉了一部分,家內銀兩及衣服等件,數逾千萬,且有夾牆藏金二萬六千餘兩,私庫藏金六千餘兩,地窖內並有埋藏銀兩百餘萬。

附近通州、薊州地方,均有當鋪錢店,查計資本,又不下十餘萬。

和珅默認是史上第一大貪官,通行說法是和珅跌倒,嘉慶吃飽。

民間流傳出自各種人所作,前後相距幾十年的抄家清單,但冇有一個具體總數,和珅家中抄出的備貢之物,金玉銅瓷物件、書畫古玩等項,冇有進行估計,全部冇入內務府。

因此大部分財產冇有估算,所以很難得知和珅具體的家產情況,隻能以賬麵四百八十萬餘萬兩計。”

吐魯番的葡萄熟了:說和珅貪了一個國庫我信,但十幾個國庫就有點假了,全世界的白銀全彙過來都不夠。

迷霧麋鹿迷了路:因為古董文物這些最難估價,真論價值就是天價。

孟婆來碗豆漿:感覺和珅吐出來的現銀就這麼多,他要真有個幾億,嘉慶日子不至於過得那麼緊。

雍正氣得牙癢癢,他力行反腐,結果下一任皇帝,養出一個史上第一貪官。

大清國情和明朝可不一樣。

糊糊:“明朝的朱元璋和清朝的雍正,兩個成長經曆性情截然不同的皇帝,走在反腐第一線。

朱元璋大約是由於幼時經曆,受過貪官汙吏壓迫,所以格外痛恨。

製定了嚴苛的製度來懲治貪官,其嚴厲程度史無前例,明朝刑法關於貪腐規定:

官吏受賄枉法者,一貫以下杖九十,每五貫加一等,至八十貫絞;監守自盜倉庫錢糧者,一貫以下杖八十,至四十貫斬;貪汙銀子六十兩以上者即梟首示眾,並剝皮示眾。

貪汙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當眾斬頭,還有著名的酷刑——剝皮楦草。

也就是把貪官的皮剝了,填入稻草,做成稻草人,立在當地衙門或土地廟門口,來警告繼任的官員,切勿貪贓枉法。所以那時土地廟又被稱為皮場廟。

據不完全統計,朱元璋執政三十一年時間,肅貪六次,處死貪官十五萬人。

朱元璋還編了一本書叫《醒貪簡要錄》給官員人手一冊。書中記載了官員的品級、俸祿,摺合稻穀多少,農民需要種多少畝田才能產出,以及農民種田的種種辛苦。言詞切切,用心良苦。

同時,朱元璋回顧之前的反貪案例,總結多年的反腐經驗,耗時兩年,編撰了一本刑典《大誥》,書裡詳細闡述了他處理貪官的辦案方法和處置手段等內容。讓官員讀後自律,讓百姓學後對付貪官。

為了全麵推行《大誥》,朱元璋下令:“凡朕甑民,務要家藏人誦,以為借鑒。倘有不遵,遷於化外的不虛示。家中有《大誥》的,犯罪後可以減刑,無《大浩》則要加罪一等。

每家每戶必須有一本《大誥》,《大誥》成為中國曆史上普及最為廣泛的一種法律。

洪武時期,是明朝對貪腐打擊最激烈、殺戮貪官最多的時期,也在一定程度一些方而取得了不俗的成績。

然而,即便如此,貪官卻還是越來越多,前赴後繼。朱元璋晚年感歎,朝治而暮犯,暮治而晨亦如之;屍未移而人為繼踵,治癒重而犯愈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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